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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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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将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及维生素B2现代化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签署产品合作协议的议案》,双方同意在原料药、医药制剂领域展开战略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阮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阮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无租赁相关业务。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10月21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阮澍先生、胡明峰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4人为现场表决,隆刚先生、刘波先生、洪葵女士、李青原先生、梅建明先生5人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阮澍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关联董事隆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8名。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发表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发表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6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10月21日上午十一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阮忠义、监事林江2人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监事蒋涛1人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阮忠义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62)。

  2、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监事蒋涛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持有湖北长投安华酒店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湖北长投安华酒店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湖北长投安华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孟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孟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参股公司湖北长投安华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投安华酒店”)拟向湖北银行武汉江汉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拟为长投安华酒店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按持股比例49%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9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等以湖北银行核准后所签定的担保合同为准。

  2、为保证上述授信及担保的顺利执行,同时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长投安华酒店的控股股东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由其上级实际控制企业暨湖北省长投城镇化投资有限公司,按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对长投安华酒店51%的持股比例,对长投安华酒店提供同比例担保。

  3、关联董事隆刚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

  4、本次公司为长投安华酒店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长投安华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16407298C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旻

  成立日期:1993-01-16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武汉市武昌紫阳路281号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会议服务、健身服务;住宿、餐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咖啡厅;KTV(限持证的分公司经营);酒吧(限持证的分公司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一)长投安华酒店是广济药业持股49%的参股公司;

  (二)长投安华酒店控股股东是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对长投安华酒店的持股比例为51%;

  (三)根据2021年3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编号为鄂国资改革[2021]14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省公安厅招待所划转省长投集团(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的文件和2021年3月18日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编号为鄂长投资产[2021]59号《关于做好接收省政府国资委划转资产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长投城镇化投资有限公司接收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整体资产,通过资产划拨,实际控制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长投安华酒店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湖北省长投城镇化投资有限公司派出3名董事,为长投安华酒店的上级实际控制企业。

  (四)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广济药业的控股股东。

  (五)长投安华酒店系广济药业的控股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单位(改制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长投安华酒店为广济药业的关联法人。

  3、股权结构情况

  ■

  4、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核查,长投安华酒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长投安华酒店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为: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长投安华酒店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长投安华酒店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长投安华酒店的控股股东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由其上级实际控制企业暨湖北省长投城镇化投资有限公司,按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对长投安华酒店51%的持股比例,对长投安华酒店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整体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持有湖北长投安华酒店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湖北长投安华酒店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湖北长投安华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担保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供了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长投安华酒店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融资用于生产经营。本次担保事项长投安华酒店其他股东提供了同比例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长投安华酒店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且本次担保事项长投安华酒店其他股东提供了同比例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济药业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综上,保荐机构对广济药业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49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18%。其中,公司对长投安华酒店提供担保490万元、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000万元,总共累计担保金额8,490万元。目前,除前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济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为期12个月的投资有效期届满,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及孟州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5]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59元。截至2020年3月24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募集资金总额363,999,986.77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5,896,98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102,999.97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3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29,966,597.02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627,097.02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339,500.00 元。

  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73,393,655.97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

  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8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明确“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方式为按照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由公司向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公司”)增资,增资额为180,0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172,116,480.00元,自有资金7,883,520.00元。

  截至 2021 年 10月 1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9,542,727.30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项目计划进度投入使用资金,暂时出现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及孟州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及孟州公司会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支持公司及孟州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孟州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2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措施如下:

  1、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

  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短期保本型投资品种,不会用于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主要品种为本金在完全安全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产品特性安全可靠、符合监管要求、期限灵活。

  2、购买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含),购买期限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孟州公司经营层在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孟州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与孟州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将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孟州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及孟州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且募集资金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孟州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及孟州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及孟州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孟州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七、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持续督导机构出具的意见

  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孟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孟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孟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孟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孟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孟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济药业”)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为关联担保,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会议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爱珍、吕简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17371575571(座机)

  传真:0713-6211112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2,投票简称:“广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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