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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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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总经理姜琳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董事长马宏伟先生、独立董事王廷信先生、蒋建华女士因故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翟郁葱女士、赵琨女士因故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姜琳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张秋子、祝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3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4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马宏伟先生、姜琳先生、罗凌女士、包文兵先生、王廷信先生、冯巧根先生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委员会)

  根据《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马宏伟先生、姜琳先生、罗凌女士、包文兵先生、王廷信先生、冯巧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委员,其中马宏伟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根据《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包文兵先生、王廷信先生、冯巧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其中冯巧根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根据《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马宏伟先生、包文兵先生、冯巧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包文兵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姜琳先生、包文兵先生、王廷信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包文兵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聘任姜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马文亮先生、温金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聘任姜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叶子驭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马文亮先生担任公司法律顾问。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续聘曹橙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五、审议通过《弘业股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事项清单》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中的部分事项授予经理层。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0年度及本届任期考核及薪酬兑现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确认公司经理层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系数和任期考核结果,并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确定具体薪酬发放。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姜琳先生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对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姜琳先生、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对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51)”。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姜琳先生:1965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国际商务师。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江苏弘业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南京食品包装机械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证券部副经理、经理,人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文亮先生:1981年8月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法律顾问,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江苏弘业永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温金伟先生:1977年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电商部总经理。曾任南京爱涛玩具有限公司业务员、副总经理,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子驭女士:1971年4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曾任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股份”)资产财务部职员,资产财务部针服财会科副科长、经贸财会科科长、财务管理科科长,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苏豪股份总经理助理。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如下:

  曹橙女士:1982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曹橙已于2010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十八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48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翟郁葱女士、黄林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黄林涛先生、翟郁葱女士简历附后)

  翟郁葱女士、黄林涛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翟郁葱女士:1971年9月生,大学本科。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副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

  黄林涛先生:1969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弘业永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江苏弘业永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草柳部副科长、科长,业务十二部副经理。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49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曹金其先生、蒋海英女士、朱剑锋先生以及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翟郁葱女士、黄林涛先生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选举曹金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5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监高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十届董事会成员(6人)

  董事:马宏伟先生(董事长)、姜琳先生、罗凌女士

  独立董事:包文兵先生、王廷信先生、冯巧根先生

  2、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如下: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委员会):马宏伟先生(召集人)、姜琳先生、罗凌女士、包文兵先生、王廷信先生、冯巧根先生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冯巧根先生(召集人)、包文兵先生、王廷信先生

  提名委员会:包文兵先生(召集人)、马宏伟先生、冯巧根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包文兵先生(召集人)、姜琳先生、王廷信先生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第十届监事会成员(5人)

  曹金其先生(监事会主席)、蒋海英女士、朱剑锋先生、翟郁葱女士(职工监事)、黄林涛先生(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姜琳先生

  副总经理:马文亮先生、温金伟先生

  财务负责人:叶子驭女士

  法律顾问:马文亮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曹橙女士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附后)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蒋建华女士及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赵琨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职务。蒋建华女士、赵琨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对蒋建华女士、赵琨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3日

  姜琳先生、曹橙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52262530

  传真:025-52278488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1楼证券投资部

  电子邮箱:hyzqb@artall.com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5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对江苏苏豪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租赁”)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6%、35%、29%的股权。因其业务发展需要,苏豪租赁拟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从2亿元拟增至3亿元。

  本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自身发展需要,拟放弃对苏豪租赁同比例增资权。本次增资苏豪租赁原股东苏豪投资拟增资不超过9000万元,新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增资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放弃同比例增资涉及金额不超过4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苏豪租赁持股比例由35%降至23.33%。本次增资价格以苏豪租赁评估值为依据。

  因苏豪控股、苏豪投资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放弃向苏豪租赁同比例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48号苏豪国际广场C幢

  法定代表人:黄晓卫

  注册资: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营医疗器械Ⅱ类、Ⅲ类(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联关系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6%的股权,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29%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

  因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苏豪融资租赁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苏豪租赁公司资产总额454,117,090.84元,负债总额198,000,295.88元, 所有者权益256,116,794.96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27,373,738.29元,归母净利润14,317,645.18元。(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日,苏豪租赁资产总额491,289,042.39元,负债总额227,454,797.59元,所有者权益263,834,244.80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235,623.23元,归母净利润7,717,449.84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融、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贸贸易;房屋租赁;茧丝绸、纺织服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联关系

  苏豪控股为国有独资企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1.81%的股权。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苏豪控股资产总额30,064,602,849.00元,负债总额17,168,690,397.67元, 所有者权益8,925,734,020.79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82,973,361.47元,归母净利润1,240,957,724.33元。(经审计)

  (二)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薛炳海

  注册资: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管理,资产委托管理,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策划,投资咨询,科技信息服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联关系

  苏豪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苏豪控股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苏豪投资资产总额219191.69万元,负债总额71867.21万元,所有者权益147324.4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650.29万元,归母净利润19919.91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苏豪租赁因业务发展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从2亿元拟增至3亿元。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自身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拟放弃对苏豪租赁同比例增资权,苏豪控股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500万元,增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苏豪投资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500万元,增资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合计对其增资不超过1.4亿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公司本次放弃同比例增资金额不超过4900万元。

  本次增资前后苏豪租赁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经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自身发展需要,公司拟放弃向苏豪租赁同比例增资。苏豪租赁其他股东本次增资价格以第三方评估值为依据,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苏豪租赁持股比例将降至23.33%,本公司对其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投资收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本次放弃同比例增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姜琳先生、罗凌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放弃向参股企业苏豪租赁同比例增资,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自身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苏豪租赁其他股东本次增资价格以第三方评估值为依据,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转移资源和义务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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