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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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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6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报告期内,公司在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后,决定在完成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一次行权/解除限售事项之后终止该项计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对在等待期内取消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报告期内,因实施及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9,007.02万元。

  若剔除该部分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公司于本年第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6.8%。

  4.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大幅减少,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回所致;

  3.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收到客户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主要系预付厂商材料款增加所致;

  5. 存货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销售订单增长导致的备货量增加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所致;

  7. 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新增厂房装修款所致;

  8. 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付款;

  9. 应付账款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本期购买材料应付款项增长所致;

  10. 股本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本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1. 资本公积较期初增长,主要系本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2. 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长及合并范围内增加子公司收入所致;

  13. 营业成本较上期增长,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长及合并范围内增加子公司收入所致;

  14. 管理费用较上期增长,主要系因员工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及员工薪酬增长所致;

  15.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16. 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增长,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 完成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于2020年10月19日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截至2021年8月16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412,935 股,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93.5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07,978.9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092,014.52元。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 终止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7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9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等事项,决定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进行第一次行权/解除限售后终止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计360,282份,将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5,986,006股。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相关回购注销程序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荆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之星会计机构负责人:金义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的有关规定,因公司于2021年4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由0.6670元/股调整为0.5131元/股。

  法定代表人:荆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之星会计机构负责人:金义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根据新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所租入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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