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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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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8.03%,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借款及关联方债务;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65.55%,主要原因系调整商票背书未到期部分;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87.7%,主要原因系预付原料采购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93.86%,主要原因系存出保证金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9.97%,主要原因系预缴税费金额减少;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43%,主要原因系本期投入新的在建资产;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5.09%,主要原因系购入汽车模具增加;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638.44%,主要原因系预付的设备款增加;

  9、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6.78%,主要原因系调整商票背书未到期部分;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70.96%,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借款;

  1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70.18%,主要原因系预收客户款项对应的税费增加;

  12、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融资租赁已到期全额偿还;

  13、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30.47%,主要原因系加强新业务开拓,收入上涨;

  14、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32.17%,主要原因系新业务开拓,初始投入成本较大;

  15、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2.29%,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销售费用管控;

  16、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31.55%,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员工激励,促进业务转型;

  1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60.11%,主要原因系投资联营合营企业利润下降;

  18、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272.58%,主要原因系收回客户以前年度超期货款;

  19、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271.89%,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资产产生收益增加;

  20、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72.6%,主要原因系收入及毛利上升;

  21、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5.49%,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22、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0.11%,主要原因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23、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49.53%,主要原因系营业利润增加;

  2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40.49%,主要原因系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25、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46.69%、36.66%,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若雪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若雪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赵璇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赵璇简历、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一:

  赵璇,女,中国国籍,1996年1月出生,兰州大学金融学学士。2020年1月入职本公司,担任证券部信息披露专员。

  截止2021年10月11日,赵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赵璇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璇的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电话:020-32200889

  传真:020-32200850

  邮箱:zhengquan@echom.com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3)。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致使上述部分披露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

  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更正前: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毅昌股份,证券代码:002420)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3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更正后: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毅昌股份,证券代码:002420)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3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造成实质影响,公司就以上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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