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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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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2021-02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5号阳光和怡塔里木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段良伟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焦方正先生和黄永章先生因故不能到会;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吕波先生、监事张凤山先生、姜力孚先生和刘宪华先生因故不能到会;

  3、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柴守平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 吴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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