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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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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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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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后的第3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后的第6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该基金份额将在该运作期到期后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年10月19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1日
1 重要提示
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中金新润3个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809号文注册,2020年1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基金”),本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金额减去当日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第6个开放期自2021年9月23日(含该日)至2021年9月29日(含该日),共5个工作日。截至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2021年9月29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及转换转入、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2021年9月30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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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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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9月2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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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21年9月29日(基金最后运作日),中金新润3个月A基金份额净值1.0513元,基金份额总额313,172.69份;中金新润3个月C基金份额净值1.0397元,基金份额总额252,280.76份,总份额合计565,453.45份。
4 清盘事项说明
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4月19日证监许可 〔2019 〕809号《关于准予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中金基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基金托管人为工商银行。
本基金通过中金基金直销柜台、中金基金网上直销平台共同销售,募集期为2019年10月17日起至2020年1月16日。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0年1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实收份额为201,049,463.92份 (含利息转份额10,878.76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该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4.2 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金额减去当日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第6个开放期自2021年9月23日(含该日)至2021年9月29日(含该日),共5个工作日。截至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2021年9月29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及转换转入、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3 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于2021年9月30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本基金将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4.4 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 清算情况
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2 资产处置情况
银行存款、备付金、保证金及应收款项资产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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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30.90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9月30日支付完毕。
(2)本基金自2021年9月30日进入清算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规定,2021年9月30日确认2021年9月29日的赎回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86.79元、申购申请金额为97,265.59元,上述款项均于2021年10月8日交收完毕。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人民币10,745.98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0月11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3,582.00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0月11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5.89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0月11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925.52元,该款项已于2021年10月11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人民币34,983.70元,其中预提审计费26,082.08元,另6,082.08元审计费于2021年9月30日进行回冲;预提账户维护费8,901.62元,另98.38元账户维护费于2021年9月30日补提;上述费用均于清算期支付完毕。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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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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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1年10月12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688,406.51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1年10月13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审计报告
(2)《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金新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1年9月30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1年10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68-1166)咨询。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