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和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32,4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将担保额度在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增加担保额度人民币182,5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将担保额度在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亮彩”)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向东方亮彩提供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止。公司、领益智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及东莞市欧比迪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分别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东方亮彩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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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第一条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
债权人与债务人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第二条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保证责任的发生
如果债务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五条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777,201.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53.76%。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41,669.84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43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4,589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平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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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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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0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1年10月21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1年10月22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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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1年10月21日(含)起,调整对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投资的大额限额,具体限额如下:
1、自2021年10月21日(含),基金管理人将调整本基金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金额限制,由“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含)(本基金A、C类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调整为“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500万元(含)(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投资者如于2021年10月20日15:00后提交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2、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500万元以下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以及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