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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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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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主要为期末购入融券回购较年初增加,并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
2、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主要为麦芽销售周转款减少。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主要为大麦采购季预付大麦收购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主要为应收往来款增加。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主要为对孙公司庆河嘉源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主要为天水公司新建污水站工程增加。
7、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主要为本期归还银行借款。
8、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主要为应付啤酒原辅材料款增加。
9、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主要为天水公司转让股权相应待付税款增加。
10、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主要为应付往来款增加。
11、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主要为预收产品货款相应待转销销项税金及预提相关费用增加。
12、递延收益较年初增加主要为兰州公司收到新厂搬迁前期相关费用政府补助。
13、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主要为对孙公司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14、因天水公司闲置土地开发引进战略投资者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导致本期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净利润等项目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15、其他收益较上期增加主要为本期四家啤酒公司取得以工代训政府补助。
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期减少主要为本期证券投资持有收益较上期减少。
17、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减少主要为上期兰州公司转入无法支付款项。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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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公司”)闲置土地开发项目进展暨天水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天水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与兰州易兴通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兴通达”)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以人民币陆仟万元(¥60,000,000.00元)的价格、向易兴通达转让项目公司60%股权,引入易兴通达作为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发建设项目公司商住地块;该事项经由天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合作经营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截止2021年9月23日,天水公司已收到易兴通达支付的项目公司60%股权转让之全部价款人民币陆仟万元(¥60,000,000.00元)整,项目公司也已完成其60%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24日和9月10日、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开发项目进展暨签署合作经营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3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38)、《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43)和《关于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开发项目进展暨全资孙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48)。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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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券投资事项:本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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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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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世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连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连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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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世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连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连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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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