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加优选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费率、托管费费率、
销售服务费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加优选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加优选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10月22日起,对旗下中加优选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费率、托管费费率、销售服务费费率。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费率、托管费费率、销售服务费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70%调整为0.30%。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20%调整为0.10%。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40%调整为0.20%。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中加优选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费率、托管费费率、销售服务费费率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加优选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中加优选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加优选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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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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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2、上述调整事项,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一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bbn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上海分公司,已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分公司信息如下:
分公司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1500号701室
负 责 人:宗喆
经营范围: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