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保定创新长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创新长城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90,530万股A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7.7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80%。
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长城”)通知,创新长城于2021年10月18日将原质押给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13,030万股(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解除质押,上述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
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创新长城通知,创新长城于2021年10月18日将原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4,032万股(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发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解除质押,上述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目前,解质的股份无后续质押计划。如创新长城未来进行股份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