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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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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邹锦开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珍珍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小燕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4.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单位:元

  ■

  2. 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2021年尤其是第三季度以来,受经济快速恢复及持续高温影响,用电需求超预期增长,电力供应持续紧张并呈不断加剧态势。同时,受全国性煤炭紧缺、煤价不断攀升等影响,电厂经营成本急剧上升、现金流情况趋紧,保供电形势严峻,发电保供任务异常艰巨;预计电力行业面临的困难局面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面对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公司坚持讲政治、保供电,坚决贯彻落实保供电决策部署,坚定政治站位,积极应对挑战,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保供电贡献自己的最大力量。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邹锦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珍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

  2.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邹锦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珍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邹锦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珍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9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厅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1-058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1-059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2022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1-060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10.1.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梅州客商银行视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1-061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21-062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增加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电力”)、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宝丽华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鉴于当前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上涨,根据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为进一步保障其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为宝丽华电力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宝丽华电力2021年度合计可使用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陆丰电力2021年度合计可使用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

  在上述担保期限及额度范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为宝丽华电力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1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5.30亿元;为陆丰电力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1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40亿元。有关具体明细,以公司定期报告信息为准。

  2、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商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22日

  注册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捌亿玖仟万元

  主营业务: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煤灰渣砖;销售及进出口:煤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控制关系:

  ■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

  4、宝丽华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05月23日

  注册地点:陆丰市湖东镇甲湖湾能源基地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叁亿捌仟伍佰零壹万捌仟元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火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效节能清洁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粉煤灰、灰渣、石膏;煤炭批发和进出口;仓储业务;港口专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控制关系:

  ■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

  4、陆丰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信用等级较高,宝丽华电力经营的梅县荷树园电厂及陆丰电力经营的陆丰甲湖湾能源基地为公司主要资产所在、主要营业利润及收入来源。鉴于当前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上涨,为进一步满足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为宝丽华电力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是必须且重要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99,079.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35%;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53,079.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66%。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一)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规定披露进展或变化情况。

  (二)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电力”)、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拟为宝丽华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在上述担保期限及额度范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为宝丽华电力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1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5.30亿元;为陆丰电力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1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40亿元。有关具体明细,以公司定期报告信息为准。

  2、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商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22日

  注册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捌亿玖仟万元

  主营业务: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煤灰渣砖;销售及进出口:煤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控制关系:

  ■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

  4、宝丽华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05月23日

  注册地点:陆丰市湖东镇甲湖湾能源基地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叁亿捌仟伍佰零壹万捌仟元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火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效节能清洁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粉煤灰、灰渣、石膏;煤炭批发和进出口;仓储业务;港口专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控制关系:

  ■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

  4、陆丰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信用等级较高,宝丽华电力经营的梅县荷树园电厂及陆丰电力经营的陆丰甲湖湾能源基地为公司主要资产所在、主要营业利润及收入来源。为确保子公司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2022年度为宝丽华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有利于其正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是必须且重要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家子公司均经营稳健、质地优良、资信良好。公司2022年度为宝丽华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有利于其正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对本次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99,079.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35%;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53,079.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66%。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一)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规定披露进展或变化情况。

  (二)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1、为深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2022年度拟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

  预计2022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款利率、结算费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10.1.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梅州客商银行视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存款、办理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余额为1,507,516,880.69元。有关具体明细,以公司定期报告信息为准。

  4、2021年10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已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6、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7、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办理有关事项。

  (二)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2021年年初至9月30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累计存入资金2,106,078,975.76元,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5,874,423.53元,累计收回资金2,442,882,718.92元,期末存款余额1,507,516,880.69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远喜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元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一、二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10.1.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梅州客商银行仍视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梅州客商银行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业务范围:公司可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

  2、存款限额:2022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3、定价原则和依据:存款利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梅州客商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相关业务费用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阅,经查阅相关资料和问询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属于日常经营行为。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及行业市场水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属于日常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及行业市场水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证券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其中衍生品交易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该额度包含在证券投资28亿额度之内,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动力煤价格波动对公司稳健经营的影响,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该额度包含在证券投资28亿额度之内,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财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共持有前述“证券投资”涵义资产合计195,772,922.30元。有关具体明细,以公司定期报告信息为准。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1年10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

  (二)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将严控投资风险,审慎选择投资标的,主要配置低风险产品,优选业绩增长潜力大、公司治理运作相对规范、财务情况良好、合乎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标的,不选择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的股权标的,也不选择对方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股权标的。

  四、证券投资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之外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人员配备及监督审查

  1、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由投资部运作开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公司衍生品交易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审批权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实施。公司设立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动力煤期货具体操作方案的审批及相关决策的制定,下设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作为套期保值工作的日常办事和操作机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方案的编写、执行及相关业务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必要性和风险控制情况具有审查权。

  (二)管理制度

  1、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借鉴国际较为成熟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框架,立足公司实际情况,颁布实施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制度汇编》,通过《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活动的筹资、投资及资金运营等业务操作,优化资金筹措,控制资金风险;通过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监管和过程控制,确保投资项目有效运营;公司对于证券投资具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的制度性文件,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风险控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能有效管控证券投资各环节各流程风险;

  3、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修订)》、公司《章程》及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组织机构、审批及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报告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应急处理、合规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加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

  (三)衍生品交易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①套保头寸价格变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不利波动,造成投资损失。

  ②资金风险:行情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③内部控制风险: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④技术风险:可能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⑤道德风险:可能由相关人员道德问题引发道德风险。

  2、风控措施

  ①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与其生产经营相匹配。开展套保业务前,公司须将包括但不限于建仓品种、总套保量、拟投入的总保证金、风险控制要求、应对措施等要素形成套保计划;在权力机构授权范围内谨慎实施套保方案。

  ②套保方案的拟定将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例和止盈止损点位等;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公司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保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保头寸时被强制平仓;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套保过程中的资金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加强内控管理和资金安全管理,及时识别和防范交易中出现的资金风险。

  ③对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程序的评价和适时监督,不定期对套保业务进行内部检查;公司董事会定期对现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一致;公司也将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

  ④合理设置符合交易需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以期最大程度保障交易的正常开展。

  ⑤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的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要求从事套保业务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职业技能;规范其自身行为,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有利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防范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效锁定公司电力主营业务的原材料采购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二)对公司财务核算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对应的财务核算和处理。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2022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2、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结合生产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管理手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原则、组织机构、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风险控制、报告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应急处理、合规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等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加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

  4、公司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调整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公司将持续跟踪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上午9:15至2021年11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第2021—056号《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8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增加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059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公告》、2021-060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所在证券营业部开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一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沣、罗丽萍

  电  话:(0753) 2511298

  传  真:(0753) 2511398

  邮  箱:bxnygd@sina.com

  5、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690

  投票简称:宝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9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迪远先生主持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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