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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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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94、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1-07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第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19)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已将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1-07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7209亿元

  ●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10.2709亿元(含本次)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福建”)、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顺泰”)以及福建汉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融”)签署债权转让、抵押及保证等相关协议,由福建汉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南华融转让对名城福建的债权,债权转让后名城福建、福州顺泰作为共同债务人,与湖南华融签署《主债权协议》,承担人民币2.7209亿元的还款义务,还款期限为36个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福州顺泰以持有的办公商业现房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名城福建和福州顺泰作为出质人,以保证金账户资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意为本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28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25、2021-028和2021-045)。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上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二、 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 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俞凯,注册资本:17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冷文斌,注册资本:4.6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持有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福建、福州顺泰以及福建汉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华融签署债权转让、抵押及保证等相关协议,由福建汉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南华融转让对名城福建的债权,债权转让后名城福建、福州顺泰作为共同债务人,与湖南华融签署《主债权协议》,承担人民币2.7209亿元的还款义务,还款期限为36个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福州顺泰作为抵押人,与湖南华融签署《抵押协议》,以其持有的办公商业现房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名城福建和福州顺泰作为出质人,与湖南华融签署《保证金质押协议》,以保证金账户资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湖南华融签署《保证协议》,为本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27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10月19日

  报备文件:

  1、《债权转让协议》、《主债权协议》、《保证协议》、《抵押协议》、《保证金质押协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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