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迎宾中大道2111号江铃汽车大厦20楼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天高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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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章程修订案(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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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关于选举余卓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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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李显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张炀炀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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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柳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4、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4.01、关于选举袁明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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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万建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4.02、关于选举Ryan Anderson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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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Thomas Hilditch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妍、张梦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二)、《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