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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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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21-075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8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3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在公司开展自查的同时,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2021年前三季度,受阴极铜、硫酸、铁球团价格同比大幅上升及铜箔加工费迅速回升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10%,业绩大幅提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的《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近期,公司主产品中阴极铜和硫酸的市场价格累计涨幅较大。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事宜正在推进过程中,并于2021年8月19日获得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续还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该事项受到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阴极铜、硫酸等产品未来市场价格及铜箔加工费能否继续上涨或维持高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三)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21-074号),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10%。

  (四)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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