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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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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代销渠道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以下销售机构参与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自 2021 年10月19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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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提示

  1、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和费率计算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的上述业务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sd.citics.com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5、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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