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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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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93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话和微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5月24日实施完毕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630,444,44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公司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26.2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的激励对象中涉及董事吴学军先生,故其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94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话方式和微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金梅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0年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95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实施完毕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630,444,44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权益价格或者数量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进行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2020年首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数量由143.5万份调整为172.2万份,2020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45万份调整为54万份,调整后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226.2万份。

  二、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

  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的内容,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就本次注销期权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对2020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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