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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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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7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3,618,6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4%。三安集团本次办理股份解除质押31,000,000股,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9,13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8.38%。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213,823,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10%。三安电子本次办理股份质押31,000,000股,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34,720,084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5.81%。

  ●三安电子及其控股股东三安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457,442,0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54%。本次办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后,两家累计质押股票503,850,084股,质押股份约占两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34.57%。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三安集团的通知,其将质押的31,000,000股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情况如下:

  ■

  2、三安集团本次解押的股份将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股权质押融资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三安电子的通知,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三安集团及三安电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略有差异。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     电编号:临2021-07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股份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9.29%下降至8.2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备注:1、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大基金于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10月26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1,568,457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2%,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股份的提示公告》。

  大基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8,018,19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18%,累加前期减持股份比例0.82%,合计达到1%。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大基金于2021年9月1日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拟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期间拟采取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即89,586,826股(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大基金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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