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0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
公司为建信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10月19日起,腾安基金将新增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

  一、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017

  网址:https://www.txfund.com/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http://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的基金代销网点和销售网站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10月19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增中国农业银行为建信普泽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代销机构的

  公 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中国农业银行将于2021年10月20日起代理销售建信普泽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1228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代销网点和销售网站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每年第三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大于零,则以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