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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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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6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17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生、郭志宏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6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17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决议有效期期限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

  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根据公司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决议有效期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十二个月(即2021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19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及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of.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10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谢保军先生(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65,927,3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6%)的《关于向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10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因此,鉴于公司股东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议案后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11月1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事项进行延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0月29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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