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0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与第三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暨公司拟产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

  2、若前次司法拍卖过户且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办理过户登记后将导致上市公司产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交易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威股份”)于2021年10月15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西部利得基金-建设银行-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之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公司第三大股东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如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最终实施并完成,西部利得基金-建设银行-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120,286,062股减少至62,686,062股,持股比例将降至8.71%;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前次司法拍卖及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后将持有公司股份181,784,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5%,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前次司法拍卖过户及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产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交易各方介绍

  (一)转让方: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二)受让方: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三、《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1、转让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标的股份的转让: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西部利得基金-建设银行-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57,6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甲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股份。

  3、股份转让价格:双方确认,参考本协议签署前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价格及甲方聘请的中介机构针对上市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估值报告并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6.44元/股,股份转让款总额为370,944,000元(大写:叁亿柒仟零玖拾肆万肆仟元整)。

  4、股份转让款的支付:在本协议所述先决条件已经全部成就或被甲方书面豁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的50%,即人民币185,472,000元(大写:壹亿捌仟伍佰肆拾柒万贰仟元整)(以下简称“第一期股份转让款”)。

  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即人民币185,472,000元(大写:壹亿捌仟伍佰肆拾柒万贰仟元整)。

  5、标的股份的交割:甲方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当共同积极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使西部利得基金-建设银行-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标的股份登记至甲方名下。

  6、乙方持有剩余上市公司股份的处置:乙方有权自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处置其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但应在处置前书面征询甲方意见,若甲方明确表示甲方(或其关联方)无继续买入意愿或在乙方书面征询之日起1个月内未作出书面回复的,则乙方有权立即自行处置其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

  7、乙方不谋求控制权承诺: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不会自行或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且未来亦不会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甲方或甲方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享有控制权的协议、文件及安排。

  8、协议签订日期:2021年10月15日。

  9、生效时间及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章)及/或授权代表签署(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第五条、第八条至第十一条、第12.1条、第13.1条、第十四条自成立时生效,其余条款在所述条件全部成就之当日生效。

  (二)《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1、转让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主要内容:上述标的股份交割完成后,乙方持有剩余上市公司62,686,062股股份,并有意在标的股份交割完成后在满足《股份转让协议》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形下继续出售。

  在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后续收购情形时,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予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购届时乙方持有上市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剩余股份。

  四、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前后股权情况及公司拟产生控股股东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西部利得基金-建设银行-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20,28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上查询获悉,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3,09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及前次司法拍卖过户登记前,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237,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8%,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待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西部利得基金-建设银行-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120,286,062股减少至62,686,062股,持股比例将降至8.71%,不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前次司法拍卖及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后将持有公司股份181,784,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5%,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前次司法拍卖过户及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产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其中,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5日在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公司股份60,947,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6%。上述拍卖竞得的60,947,010股公司股份已取得司法机关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正在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能否成功以实际过户完成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五、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存在的风险及影响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交易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3、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西部利得基金-建设银行-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120,286,062股减少至62,686,062股,持股比例将降至8.71%;广州开发区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前次司法拍卖及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后将持有公司股份181,784,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5%,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由于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在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公司将在收到相应文件之后尽快予以披露,敬请关注。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