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1-054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80,931,5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13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77,589,8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7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341,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2,017,2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5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8,675,5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341,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35%。
3、公司董事林坚、胡冬明、任力勇、独立董事刘澄清、黄晓延,监事王暾、王新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王颖、李井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出资白鹭科技城(绵阳)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基金和参与设立白鹭科技城(绵阳)产融管理公司的决策申请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694,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2%;反对2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所持257,911,972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780,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85%;反对23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延长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东莞)祈富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期限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694,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2%;反对2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所持257,911,972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780,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85%;反对23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颖、李井月
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1-055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深圳国合长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持本公司股份2,390,1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528%)的股东深圳国合长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合长泽”)计划在自2021年3月2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90,1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528%)。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对减持计划实施数量过半的情况进行了披露。
公司近日收到国合长泽通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其减持的实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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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3月23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合长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本公司股票进行了5次减持交易(每个交易日算作一次),减持价格区间为11.1元/股至12.5元/股,共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4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477%。上述股份均为国合长泽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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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合集团是指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合长泽的一致行动人。
三、国合长泽其它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国合长泽已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国合长泽未做出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备查文件
深圳国合长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