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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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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调低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
修改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10月16日起,调低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E类基金份额代码:009985),同时对《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1、调低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

  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由0.30%/年调低至0.20%/年。

  2、 《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

  (1)“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3、销售服务费”

  原条款为:“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修改。

  3、 《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

  “十一、基金费用”之“(三)销售服务费”

  原条款为:“(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4、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对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的事项系《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对《托管协议》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3)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修改涉及内容进行更新,并更新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事宜。

  (4)上述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1年10月16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6日

  《永赢迅利中高等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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