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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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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出炉
● 本报记者 彭扬 欧阳剑环

  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

  ● 本报记者 彭扬 欧阳剑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0月15日消息,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基于2020年数据,评估认定了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根据同日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在0.25%到1%之间,监管力度符合市场预期。

  附加资本要求明确

  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6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4家城市商业银行。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8家,包括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第二组4家,包括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组3家,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同日发布的《附加监管规定》明确了附加监管指标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审慎监管要求等。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附加杠杆率为附加资本的50%,分别为0.125%、0.25%、0.375%、0.5%和0.75%。

  上述负责人称,不同组别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恢复与处置计划、信息报送与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要求是相同的。后续,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结合监测分析和压力测试情况,基于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判断,完善监管指标设计,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差异化的要求,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保持充足的损失吸收能力。附加监管要求不影响现有宏观审慎评估(MPA)规定的实施。

  监管力度符合市场预期

  上述负责人表示,系统重要性银行规模大,业务复杂性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关键服务,其稳健经营关系到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从夯实我国银行体系健康发展基础的角度,需进一步完善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基础性政策框架,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在落实各项微观审慎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满足更高的监管标准,提高其抗风险能力。

  谈及实施《附加监管规定》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影响,上述负责人强调,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实施附加监管,对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根据《附加监管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在0.25%到1%之间,监管力度符合市场预期。入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均满足附加资本要求,无需立即补充资本,不会影响信贷供给能力。同时,《附加监管规定》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高资本内生积累能力,切实发挥资本对业务发展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入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应提早规划安排,适时补充资本,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风险处置机制,加强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应加快战略和业务转型,大力发展轻资本业务,努力实现负债多元化、收入多元化。金融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建立起资本补充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大而不能倒”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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