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79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城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2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交易财务数据更新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补充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6-00074号”《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出具了“大信阅字[2021]第6-00002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修订,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两时三十分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8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81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洪城环境”)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水业集团持有的鼎元生态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6-00074号)、《备考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1]号第6-00002号),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披露和完善,出具并披露《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文件,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1-08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日
至2021年11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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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3、5、6、7、8、9、10、11、12、13、15、16、17、18、19、20、21、22项议案及相关子议案经公司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4、14项议案经公司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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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31日上午9:15~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方式。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0月31日下午16: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17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桂蕾、刘剑波 电话:0791-85234708
传真:0791-8524708 邮编:330000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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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80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11: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因本次交易财务数据更新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补充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6-00074号”《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出具了“大信阅字[2021]第6-00002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对《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