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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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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2号云密城A幢中新赛克大厦15F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守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数为85,104,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11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为502,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84,608,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27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数为496,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5%。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魏伟先生和李圣博先生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守宇先生、凌东胜先生、伊恩江先生、王明意先生、陈外华先生及范峤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李守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098,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6,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58%。

  1.02 选举凌东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098,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6,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58%。

  1.03 选举伊恩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098,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6,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58%。

  1.04选举王明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09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6,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60%。

  1.05选举陈外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09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6,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60%。

  1.06选举范峤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098,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6,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62%。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肖幼美女士、乐宏伟先生及周成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肖幼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096,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4,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76%。

  2.02 选举乐宏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09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6,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60%。

  2.03 选举周成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098,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6,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58%。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俞浩女士、金波先生及陈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俞浩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5,09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3,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91%。

  3.02选举金波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5,09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3,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3%。

  3.03选举陈立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5,098,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6,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56%。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4,959,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4%;反对14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5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919%;反对14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0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5,092,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9,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12%;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8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伟、李圣博

  3、结论性意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决定于2021年10月14日在南京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李守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李守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守宇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李守宇先生、凌东胜先生、王明意先生、周成柱先生、乐宏伟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李守宇先生

  (2)审计委员会

  委员:肖幼美女士、乐宏伟先生、陈外华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肖幼美女士

  (3)提名委员会

  委员:周成柱先生、乐宏伟先生、伊恩江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周成柱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乐宏伟先生、肖幼美女士、范峤峤女士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乐宏伟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凌东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凌东胜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斌先生(简历见附件)、王明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明意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李斌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相关资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薛尔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岳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陈献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深圳市国资委关于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相关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等契约化管理协议。该方案有助于健全完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理层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激发经营发展活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李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本科,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营发展部投资专员、投资者关系部IR主管、财务业务拓展部部长,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1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自2013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5年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0,800股股份,同时通过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恒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662,564股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斌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薛尔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担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自2019年1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薛尔白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7,700股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薛尔白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岳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本科。1994年12月至1996年10月,任深圳天极通讯有限公司市场部业务经理;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任深圳中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计财中心融资经理; 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历任深圳中科智集团研发部研究员、总裁秘书;2001年6月至2012年5月,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投资总监、海外投资科科长、电信运营科科长、电信运营投资总监等职务;自2015年5月起至今,任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岳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800股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献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88年9月出生,本科。2011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自2015年4月起至今,任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献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200股,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决定于2021年10月14日在南京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共同推举俞浩女士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俞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俞浩女士的简历详见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凌东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明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薛尔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岳斌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陈献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其中李斌先生和陈献伟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李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1)2021年前三季度预计的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注: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股权激励成本约8,000万元,剔除激励成本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

  (2)2021年第三季度预计的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注:2021年第三季度计提股权激励成本约2,200万元,剔除激励成本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867万元至133万元之间。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股权激励成本约8,000万元。剔除股权激励成本的影响后,公司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

  2、报告期内,国外新冠疫情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公司在部分国家的业务开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导致相关订单签单和执行进度有所推迟,海外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和业务转型,一方面在传统业务领域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产品和技术持续领先优势;另一方面,公司紧跟企业数字化转型浪潮,在政企业务方向持续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综合影响下,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剔除股权激励成本的影响后,总体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约20%。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公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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