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83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1)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表
■
(2)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表
■
注:本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较2021年半年度业绩发生了盈亏变化,具体原因见本公告“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践行“科技+产业+园区”的长期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在半导体和新品研发方面的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并通过精品工程等方式优化消费类电子业务产品结构,推动业务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国内消费疲软、海外疫情持续影响出口业务等因素影响,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并产生了一定额度的亏损。另外,本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处置东莞康佳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产生收益约9.28亿元,而2021年第三季度不含类似的大额非经常性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81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西安国际港务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根据“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会议决定由西安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在公司董事局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参与竞拍西安国际港务区约304.6亩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会议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决定提名李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2:50时,在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峥,男,汉族,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营销新兴渠道拓展部总经理、战略发展中心副总监及投资并购一部总经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企业管理部副总监等职务,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
截至目前,李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82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安国际港务区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获得,竞拍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竞拍的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根据“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由西安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简称“西安飞和公司”)在董事局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参与竞拍西安国际港务区约304.6亩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公司6名董事,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西安国际港务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及位置:GW3-7-7,汇通路以南,融合路以东约108.146亩储备用地;GW3-8-9,港兴三路以北,融合路以西约42.999亩储备用地;GW3-9-11,港兴三路以北,融合路以西约153.436亩储备用地。
2、出让面积:合计203054.45㎡,约304.6亩。
3、容积率:≤2.5。
4、土地使用年限:70年。
5、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三、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9日。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A座1404室-2。法定代表人:翁居荣。主要股东:西安华盛佳成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西安飞和公司100%股权,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西安华盛佳成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四、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拍西安国际港务区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符合本公司“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强本公司在西部地区布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西安国际港务区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获得,竞拍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根据竞拍的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80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局。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26日。B股股东应在2021年10月21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本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审议《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上午9:00起至11月1日下午2:50止。
3、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局秘书处。
(二)会议联系方式等情况
电 话:(0755)26601139、(0755)26609138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苗雷强、孟炼
邮 编:518057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注意事项: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深圳市,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事前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申报系统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16,投票简称为康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二、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
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84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4,309.2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032,370.9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佳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移动互联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与移动互联公司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保证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被担保人为移动互联公司,债权人为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为满足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康佳有限公司(简称“香康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出具了《对外担保承诺书》,为香康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办理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各类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1亿元。被担保人为香康公司,债权人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康韩瑞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简称“中国银行慈溪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中国银行慈溪分行与康韩瑞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保证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被担保人为康韩瑞公司,债权人为中国银行慈溪分行。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康佳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提供金额为0.5亿元的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康佳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原35.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香康公司增加担保额度0.22亿美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康韩瑞公司提供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深圳市康佳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6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光华街社区汕头街7号华侨城康佳职工食堂101
法定代表人:吴勇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通讯产品、数码产品、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视听设备、电脑及周边配套产品的开发及售后维修服务;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自主开发的软件、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及电视机及其他家用视听设备、空调及其他家用电力器具、数字调制器、新型显示器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通讯产品、数码产品、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视听设备、电脑及周边配套产品的生产。
产权及控制关系:移动互联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移动互联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和2021年1-8月份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香港康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3月28日
注册地址:11/F CHINABEST INT′L CTR 8 KWAI ON RD KWAI CHUNG NT
注册资本:50万港元
经营范围:机电、电子产品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香康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香康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和2021年1-8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东区
法定代表人:张中俊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器配件、电源连接器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家用电器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韩瑞公司为本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康韩瑞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和2021年1-8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移动互联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范围是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与移动互联公司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以及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移动互联公司应付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二)香康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1.1亿元,担保范围是香康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办理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各类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合同生效:担保书签名后生效。
(三)康韩瑞公司与中国银行慈溪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中国银行慈溪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担保范围是中国银行慈溪分行与康韩瑞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康韩瑞公司违约而给中国银行慈溪分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签字人签署并盖章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移动互联公司、香康公司和康韩瑞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移动互联公司、香康公司和康韩瑞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对康佳移动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移动互联公司和香康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为移动互联公司和香康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本公司为康韩瑞公司提供担保时,康韩瑞公司的其他股东与本公司一同按持股比例为康韩瑞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4,309.2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032,370.9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