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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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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9月25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9.5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4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5.99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0年10 月 27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4449.8874万股增加至24490.4743万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由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变更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69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及作为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当前募投项目的投资进程,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及保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9,542,743股,发行价格70.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71,999,962.06元,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发行费19,100,624.14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52,899,337.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设立了银行监管专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下列项目使用:

  ■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年产 195 吨定制医药中间体项目”和“年产 1200 吨三碘异酞酰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市场外部环境变化和工艺路线变更的情况,导致上述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审慎决定将上述项目变更为“年产400吨碘海醇、200吨碘帕醇项目”。该事项已经2021年9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满足保本要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发行主体签订的相关协议确定。该等产品不会被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并公告。

  (二)购买额度及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期限为自本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授权人士在规定的额度内负责该项现金管理投资的决策和具体实施。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影响,不排除未来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适当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司太立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司太立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72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日

  至2021年11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 9:30-11:30、13:00-15: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会议本人的身 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预期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

  联系人:吴超群

  联系电话:0576-87718605

  邮箱:stl@starrypharma.com

  邮编:317306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健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沈伟艺先生符合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及保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以募集资金向海神制药增资的方式来推进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金额为11,026.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计划于2021年11月1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李华军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进行补选董事的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伟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沈伟艺先生简历

  沈伟艺,男,中国国籍,1980年9月出生,汉族,2009年9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化学专业,博士学历,先后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2009年9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药化部项目经理、副部长、部长,研究院副院长、院长等职务。其个人先后获得“台州市500精英计划紧缺人才”、“台州市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司太立制药诊断药物创新团队”带头人、“十佳新台州人”提名人物奖、“仙居县第七届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7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海神制药增资11,026.37万元用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神制药”)增资用以实施其募投项目。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4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9,542,743股,发行价格70.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1,999,962.06元,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发行费19,100,624.14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52,899,337.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2 号)。公司及子公司就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的募投项目“年产 195 吨定制医药中间体项目”和“年产 1200 吨三碘异酞酰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市场外部环境变化和工艺路线变更的情况,导致上述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审慎决定将上述项目变更为海神制药的“年产400吨碘海醇、200吨碘帕醇项目”,上述两个原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合计11,026.37万元将用于新项目的实施。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及本次增资计划

  公司名称: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75491188X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法定代表人:程洪斌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原料药(碘海醇、碘帕醇、碘克沙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海神制药资产总额68,628.16万元,净资产总额49,826.88万元,负债总额18,801.28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20,771.41万元,净利润为3,326.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向海神制药增资11,026.37万元,增资前后海神制药股权结构如下:

  ■

  四、本次增资原因及影响

  本次通过直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海神制药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可在保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本次增资后,海神制药注册资本由23,200万元增加至34,226.37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的说明

  根据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9月4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的议案》,鉴于海神制药为公司子公司,为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海神制药的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由委托贷款变更为增资。鉴于上述情况,本次以募集资金向海神制药增资来实施募投项目具备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不会导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本次增资是为了将募集资金投入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与公司原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进而实施募投项目的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7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灵巧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进而实施募投项目的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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