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0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乐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关于嘉实H股指数(QDII-LOF)

  根据《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41号)等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投资“乐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乐歌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批复文件为《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0号)。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数量6,637,168股,限售期6个月。截至2021年10月12日,公司旗下基金持有“乐歌股份(30072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情股票情况如下:

  ■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关于嘉实H股指数(QDII-LOF)

  2021年10月13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的本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因假日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暂停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继续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产业先锋混合

  2021年10月13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的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因假日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暂停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继续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核心优势股票

  2021年10月13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的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因假日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暂停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继续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2021年10月13日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申请不予确认的公告

  根据香港交易所公告,受台风影响,香港交易所宣布2021年10月13日全天暂停交易,根据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简称: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A(场内简称:新经济HK),A类基金代码:501311;C类基金简称:嘉实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C,C类基金代码:006614)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的本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若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继续暂停交易,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申请不予确认也将顺延,详见届时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关于嘉实价值精选股票

  2021年10月13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的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因假日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暂停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继续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3、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后,将仍然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转入及定投)业务进行限制: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如超过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具体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价值驱动一年持有期混合

  2021年10月13日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的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因假日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暂停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继续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匠心回报混合

  2021年10月13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的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因假日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暂停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继续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竞争力优选混合

  2021年10月13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的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因假日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暂停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继续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科技创新混合

  2021年10月13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的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因假日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暂停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继续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领先优势混合

  2021年10月13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的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因假日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暂停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继续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前沿创新混合

  2021年10月13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的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因假日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暂停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继续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投、转换)、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

  2021年10月13日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的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2021年10月14日香港交易所因假日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暂停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将于同日恢复申购(含转入及定投)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2021年10月15日香港交易所继续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申购(含转入及定投)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3、本基金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后,将仍然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转入及定投)业务进行限制: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的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如超过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具体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债券第八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机构投资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2021年10月18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八个开放期,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投资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并按照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处理。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具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5.2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开放期首日披露上一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

  (3)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机构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4)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