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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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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1-055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8,5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委托理财期限:62天;

  ●审议程序: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和股东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2021年10月9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了《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申请书》,具体情况如下:

  ■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在企业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有潜在的市场波动。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2021年10月09日,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了《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申请书》,具体情况如下:

  1、 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11518 产品

  2、 理财金额:人民币8,500万元;

  3、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0%或3.00%;

  5、 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12日;

  6、 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13日;

  7、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 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

  8、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9、 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 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 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

  10、 理财产品受托人: 宁波银行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142),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20年度、2021年上半年度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71%、8.07%,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五、 风险提示

  1、  公司选取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在企业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有潜在的市场波动。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就该议案发表了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对公司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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