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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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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143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其中,同意公司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14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1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西樵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佛山西樵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西保字第71号),同意为桂蒙公司向工商银行佛山西樵支行申请借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西樵支行

  债务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20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4.01%,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74%,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6,410.05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7.44%,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35%。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西樵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144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实际控制人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基本情况

  ■

  (二)累计质押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四位股东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事项系个人融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2、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实际控制人关于持有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告知函;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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