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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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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79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戴文军先生主持,会议对提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彭刚毅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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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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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中明、张颖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80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1.46元/股,回购数量合计为4.9万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4,219,695股变为614,170,69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614,219,695.00元减少至614,170,695.00元(变动前股本系结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注销0.5万股限制性股票后的数据予以统计,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为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接待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

  2、申报期间:2021年10月12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彭刚毅、张杨

  4、电话:0731-89842956

  5、传真:0731-89842956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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