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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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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1-07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34元/股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2021年度回购股份”或“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不低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8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2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021年度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9月30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操作;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上述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443.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3%,最高成交价为5.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4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2,498.8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2021年度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将持续推进2021年度回购股份,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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