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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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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1-035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机重装”)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1年9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8日、2021年9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机重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1-022)、《国机重装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1-027)。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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