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08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官网披露了《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2021年中期报告》,现对报告中“6.4.7.13基金投资收益”中的“基金投资收益应缴纳增值税额金额”进行更正,更正后的金额为16,252.62元。
除以上更正事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人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