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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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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89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0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16会议室,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赖国贵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670.0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加上前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事宜。变更后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调增3.00亿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增加后总额度调增至6.50亿美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向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15,682,100元人民币的投资价款向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增资521.00万股(投资价格以经评估的杰西嘉每1元出资额对应价值为依据,即每1元出资额对应的价值为3.01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向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关联董事赖国贵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关联交易规则,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同时根据最新法律及行政法规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规则》的第一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规则》(2021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1年10月制定)。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9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含)。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含)。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号)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4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54,757.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9月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有效期为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四、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9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公司”)拟以15,682,100元人民币的投资价款向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西嘉)增资521.00万元(投资价格参照经评估的杰西嘉每1元出资额对应的价值协商确定,即杰西嘉每1元出资额的作价为3.01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杰西嘉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2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51.03%股权,杰西嘉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增资事项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增资后杰西嘉的运营方面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收益不确定性。公司将提升管理和经营水平,防范经营和市场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以15,682,100元人民币的投资价款向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增资521.00万元(投资价格参照经评估的杰西嘉每1元出资额对应的价值协商确定,即杰西嘉每1元出资额的作价为3.01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杰西嘉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2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51.03%股权,杰西嘉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杰西嘉法定代表人王亦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国贵配偶的近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1.3(一)条款规定规定,鉴于杰西嘉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向杰西嘉增资事宜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杰西嘉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2020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和其他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余杭区临平街道陈家木桥村

  法定代表人:王亦旺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前后桥、传动产品、发动机配件、机械配件制造、加工、销售;机械配件设计。

  (二) 财务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

  注:杰西嘉截至2021年4月30日相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已经审计。

  (三) 增资前后股东情况

  增资前,杰西嘉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杰西嘉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净资产价值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21]D-0140号《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评估目的:了解净资产价值。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2021年4月30日的净资产价值,评估范围为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2021年4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6、评估结论:评估后的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净资产在基准日时点的评估价值为3,027.56万元,评估增值1,007.18万元,增值率49.85%。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王亦旺、王升旭、黄盛辉、施晓晖、季石友、吴晓云、李新勇、陈忠(以下统称“丙方”)共同签署了《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方案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对乙方进行增资,乙方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02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即新增出资额521万元由甲方全额认缴,甲方在本次增资完成后持有乙方51.03%的股权。

  2、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定价参照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D-0140号《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确定,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乙方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0,275,600元,因各方同意截至基准日乙方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由丙方享有,本次交易的作价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经各方协商确定为乙方每1元出资额的作价为3.01元,甲方以投资价款15,682,100元认缴乙方新增注册资本5,210,000元,超过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乙方资本公积。

  3、滚存利润的享有

  截至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乙方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14,963,303.60元,由丙方享有(丙方中的各方按本次增资完成前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各方同意具体分配时间在增资完成日后进行,其中该等未分配利润的70%,即10,474,312.52元,可由丙方内部协商后召开乙方股东会进行定向分配,甲方配合丙方在乙方股东会决议时就该事项投赞同票;该等未分配利润的30%,即4,488,991.08元,暂不实施定向分配,具体分配时间由乙方股东会决定,但最晚不晚于在2024年12月31日且实际分配时乙方需满足《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乙方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可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基准日后新增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的出资额的比例共享。

  乙方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

  4、付款期限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并予以确认,且甲方有权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账户支付全部投资价款。

  5、工商登记时限

  乙方应在收到投资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登记、按本协议约定进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备案)并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单复印件交付给甲方。

  6、 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成立,经甲方有权部门批准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杰西嘉专注从事桥类、传动类产品多年,具备较强的装配经验和技术储备,是国内领先的全地形车、摩托车前后桥、传动产品等配套产品供应商,其产品品质好,核心竞争力强,产品具有广泛用途和良好的市场前景,未来随着行业全地形车、摩托车业务的稳步发展,预计桥类、传动类配件产品的需求量会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公司与其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本次增资能够进一步发挥产业链协同效益,完善公司产品链,提高产品配套能力,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因此,本次增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符合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公司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且金额相对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2021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杰西嘉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6,018.93万元,主要为公司向杰西嘉采购前后桥及部分机加件。

  七、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以现金出资且全部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增资事项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增资后杰西嘉的运营方面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收益不确定性。公司将提升管理和经营水平,防范经营和市场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相关专项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关于股权增资的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公司本次股权增资事项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决策,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产业链协同效益,完善公司产品链,提高产品配套能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关联交易。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向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发展,本次增资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和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作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提升综合经营实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该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2、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97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27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42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27日

  至2021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

  地点地址:浙江省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电话:0571-89195143

  邮箱:board01@cfmoto.com、board02@cfmoto.com

  联系人:何晴、胡骞月

  (三)登记时间

  2021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90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0月1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列明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670.04万元。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公司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向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发展,本次增资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和杭州杰西嘉机械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作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提升综合经营实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该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俞列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俞列明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俞列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同意提名钱朱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人员简历

  钱朱熙  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今杭州圣菲丹纺织品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9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8,670.04万元(人民币,以下同)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号)批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15,700,0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727,008,14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7,954,757.94元(不含税)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2,700.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3个具体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基于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95号专项鉴证报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审验,截至2021年9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四、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95号专项鉴证报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经鉴证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1年9月1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670.0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670.04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9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0号)批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为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4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7,954,757.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5,700,07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693,353,308.06元。

  截至2021年9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4,377,3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0,077,374.00元,股份总数由134,377,300.00股变更为150,077,374.00股。

  二、拟变更经营范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内新增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和经营范围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上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9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公司2021年度拟增加3.00亿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累计金额不超过6.50亿美元或等价货币,授权期限自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3.50亿美元或等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2021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1-032)。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决定调增3.00亿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增加后总额度至6.50亿美元或等价货币,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了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套期保值。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以来,随着汇率波动持续加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增加远期结售汇的金额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 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拟开展的此类外汇业务是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

  三、 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调增3.00亿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增加后总额度至6.50亿美元或等价货币,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远期结售汇的具体实施。

  四、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批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公司参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业务操作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七、 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增3.00亿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增加后总额度至6.5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授权期限自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加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售汇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及公司业务规模,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96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俞列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俞列明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俞列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由于俞列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的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俞列明先生的辞职将在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俞列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公司将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增补工作。

  俞列明先生的原定任期至2021年12月19日,截至本公告日,俞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0952%。俞列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俞列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推荐钱朱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钱朱熙简历

  钱朱熙 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今 杭州圣菲丹纺织品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98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控股”)之一致行动人林阿锡持有公司股份4,019,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8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林阿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332%;上述减持计划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主体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林阿锡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

  除上表列示的股份外,重庆春风投资有限公司还有51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做了转融通业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注:

  1、其中春风控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期间为2021/4/16~2021/4/2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为2021/4/22~2021/6/4;

  2、上述减持比例系按照披露减持结果公告时的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股东林阿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减持主体的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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