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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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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林小龙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22,755,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6242%,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93,658,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205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为4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097,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18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能源业务委托管理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1,168,295,532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2,460,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84%;反对1,975,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7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2,460,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6.3284%;反对1,975,4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3.627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443%。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221,532,8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反对1,111,7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9%;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3,23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7.7554%;反对1,111,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2.0414%;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2033%。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1,192,4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2%;反对1,562,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2,896,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7.1303%;反对1,562,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2.86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签署深圳机场卫星厅广告媒体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221,214,0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0%;反对1,430,5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0%;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2,918,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7.1700%;反对1,430,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2.6268%;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2032%。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1陈繁华

  表决情况:同意1,214,178,9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5,883,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519%。

  表决结果:通过,陈繁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2 林小龙

  表决情况:同意1,214,178,6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5,883,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516%。

  表决结果:通过,林小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3 刘锋

  表决情况:同意1,214,178,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5,88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516%。

  表决结果:通过,刘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4 徐燕

  表决情况:同意1,213,617,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27%。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5,322,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217%。

  表决结果:通过,徐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5 张岩

  表决情况:同意1,213,036,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5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4,740,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533%。

  表决结果:通过,张岩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1 贺云

  表决情况:同意1,216,896,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8,600,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414%。

  表决结果:通过,贺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2 沈维涛

  表决情况:同意1,211,828,8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6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3,533,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368%。

  表决结果:通过,沈维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3 赵波

  表决情况:同意1,216,910,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8,615,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680%。

  表决结果:通过,赵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7.1 叶文华

  表决情况:同意1,213,324,2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5,028,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826%。

  表决结果:通过,叶文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7.2 潘明华

  表决情况:同意1,214,310,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0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941%。

  表决结果:通过,潘明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毕明华、赖清漫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1年10月9日,公司收到公司工会委员会《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决议》《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决议》。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张世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郝航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上述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上述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董事、监事的任期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附件2: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张世昕: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本公司运行总监、运行指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本公司运行指挥中心运行副总监、运行总监、运行指挥中心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运行总监、运行指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附件2: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郝航程: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本公司飞行区管理部党总支书记、部长,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本公司飞行区管理部副总经理、飞行区管理部党支部副书记兼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飞行区管理部党支部书记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飞行区管理部党总支书记、部长。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16:0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陈繁华、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张世昕和独立董事沈维涛、赵波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贺云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赵波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陈繁华董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2人、高管5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陈繁华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聘任刘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聘任李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关于聘任邬俏钧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关于聘任常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关于聘任杜光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关于聘任孙郑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关于聘任杨红伟女士担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关于聘任孙红琪女士担任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审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陈繁华董事长,林小龙、张岩董事,贺云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繁华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审议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贺云、沈维涛独立董事,刘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贺云独立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审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沈维涛、赵波独立董事,张世昕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沈维涛独立董事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集人。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审议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赵波、贺云独立董事,徐燕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赵波独立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与深圳市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10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实施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议案。

  公司现拟启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对经理层成员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解聘)。考核内容及指标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导向,根据岗位职责设定。依据企业经营业绩和岗位绩效贡献,参考同类行业领域等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薪酬水平,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简历

  陈繁华: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本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刘  锋: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民航中南空管局空中交通管制中心区域管制中心主任、空中交通管制中心副主任。2020年2月至2021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  健: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本公司运行指挥中心运行总监、运行指挥中心总经理兼运行总监;2021年3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航站区管理部党总支书记、部长;201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邬俏钧: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兼总经理;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航空物流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市场发展部部长;2020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常  文: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服务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1年4月任本公司地面服务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兼任本公司地面服务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杜光泽: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本公司安全服务督察部总经理,运行总监兼安全检查站党总支书记、站长;2021年2月至2021年10月任本公司职工董事。

  孙郑岭: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3月至2017年8月兼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杨红伟:女,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经理、副部长;2021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孙红琪:女,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本公司经营管理部法律事务经理、审计法律部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17:0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潘明华、郝航程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叶文华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潘明华监事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人员一致推举监事潘明华主持本次会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叶文华监事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与深圳市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物业公司”)是一家具备机场行业特色的物业服务企业,定位为航站楼及配套设施管理服务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高管理效能,更好地服务航班运行保障;有效支持公司民航公共服务。本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卫星厅运营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及物业服务保障品质。

  公司参照T3航站楼现有业务的运营管理模式及成本支出情况,核定了卫星厅及捷运车库正式运营期服务费用和运营筹备期服务费用,作为招标价格上限。通过公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确定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化和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与机场物业公司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叶文华监事简历

  叶文华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及本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二处副处长、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干部;2018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2020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先行示范的要求,打造示范引领的行业标杆,本公司拟以卫星厅投用为契机,整合卫星厅及捷运车库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集约实施服务总包,探索实现航站楼运营管理模式创新和转型。通过公开招选,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参股三级企业——深圳市机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物业公司”)成为中选单位,现本公司与其签订管理服务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深圳机场卫星厅预计于2021年11月启用,为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力量推进航站楼业务管理模式变革和服务质量提升,本公司以“招大商、招优商、找能商”为理念,招选一家航站楼及配套设施管理服务商,对卫星厅及捷运车库物业管理业务、卫星厅特色服务业务(包括母婴室、公共问询等服务)等实施统一管理。通过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组织召开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等程序,最终确定中选单位为机场物业公司。

  机场物业公司原为机场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机场航空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公司)的下属公司,2021年3月1日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完成混改。混改后由航空城公司持股39%,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云)持股61%。机场物业公司是一家具备机场行业特色的物业服务企业,目前负责深圳机场T3航站楼室内绿化美化、机场场区绿化,以及深圳机场范围内办公楼、住宅小区等多种物业类型的物业服务工作,万物云为其提供管理团队、先进技术、应急力量等多种支持。

  万物云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2020年由万科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作为一家城市空间科技服务平台型公司,万物云下辖空间服务、科技服务、万物成长三个业务板块,致力于以科技推动空间服务业的数字化升级,携手行业伙伴共走高品质服务之路,让空间科技服务历久弥新,目前管理的项目包括横琴新区(岛内)市政管养项目、鼓浪屿城市空间整合服务项目、雄安新区智慧工地管理项目等。

  (二)关联关系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参股三级企业——机场物业公司。机场物业公司原为机场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航空城公司的下属公司,2021年3月1日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完成混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刘锋、徐燕、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关联交易监管政策规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深圳市机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五道1005号304室

  (四)法定代表人:张萍

  (五)成立时间:1991年11月15日

  (六)注册资本:1282.05万元人民币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78745E

  (八)主营业务范围:房产、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新型水处理剂、水稳合剂;服装、建筑材料物资零售;咨询服务及劳务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清洁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代理洗衣收发服务;篮球、羽毛球、网球、足球、乒乓球、瑜伽场馆运营管理;体育活动策划;病媒生物防治;消毒服务;航站楼物业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展览、办公商务信息咨询;市政公共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市容工程、环卫工程、水资源工程设计与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市政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分类工程信息咨询;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服务;垃圾分类设备销售;再生资源的收购、存储、分拣、打包、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清洗与美容;餐饮、酒店经营管理;垃圾分类设备生产;环保设备生产;游泳池经营管理;保安服务;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

  (九)股权结构:机场物业公司股东为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1%)和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9%)。其中,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历史沿革:机场物业公司成立于1991年11月15日,营业期限至2041年9月8日止。曾用名为:深圳机场综合开发区管理服务公司、深圳航空城管理公司、深圳航空城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9日更名为深圳市机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后一直沿用至今。

  机场物业公司在混改前,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020年7月2日,机场物业公司出资人变更,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成为持股100%的单一股东。2021年,机场物业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变更为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1%)、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9%),注册资本变更为1282.05万元人民币。

  (十一)财务数据:2020年度营业收入9975.83万元,净利润293.10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8月31日,机场物业公司总资产14918.19万元,净资产6519.8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机场物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卫星厅及捷运车库物业管理业务、卫星厅特色服务(包括母婴室、公共问询等服务)等业务的统一管理。由机场物业公司作为综合管理服务商,发挥专业优势为本公司提供高品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参照T3航站楼现有业务的运营管理模式及成本支出情况,核定了卫星厅及捷运车库正式运营期服务费用和运营筹备期服务费用,作为招标价格上限。通过公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确定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化和公允性原则。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机场物业公司。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021年9月1月至2022年11月27日。根据卫星厅运营准备工作计划,本项目服务包含运营筹备期服务(2021年9月1月-2021年11月27日)及正式运营期服务(2021年11月28日-2022年11月27日)。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总体服务范围包括卫星厅及捷运车库,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运营筹备阶段服务内容:包括协助本公司组织完成承接查验、实物接收、服务流程梳理制定、服务培训、卫星厅启用前的开荒服务、环境监测与治理、试运行综合演练、协助航司搬迁进驻,及其他准备工作和管理服务。

  2.正式运营期服务内容:包括旅客服务及服务提升、环境管理、生态文明、建筑物及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含能源类末端运维)、安全管理、消防监控、楼宇控制、其他(BIM管理、防疫等)等9大类49项业务。

  3.如果根据生产运营需要,未来如有新增服务需求,若年度新增服务价格未超过当年服务价格正负0.5%,合同价格不作调整。新增业务年度累计金额超过当年服务价格正负0.5%,但不超过年度合同金额的15%,则与机场物业公司通过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四)服务价格

  项目总费用12,744万元,其中运营筹备期费用2,284万元,正式运营期费用10,460万元(含卫星厅服务费用9,875万元)。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机场物业公司定位为航站楼及配套设施管理服务商,负责旅客及驻楼客户服务保障、物业管理、安全管理、形象管理、品质管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高管理效能,更好地服务航班运行保障;以一体化管理理念,有效解决业务运行的难点、痛点,为航站楼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转型变革提供有效支撑;确保民航特性指标及公共服务各项测评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本公司为监管单位,负责卫星厅及捷运车库运行指挥、资源分配及安全、服务规则标准的制定,对机场物业公司业务运行品质进行监管考核。

  对卫星厅及捷运车库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集约实施服务总包,有利于降低卫星厅运营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及物业服务保障品质,对未来深圳机场及国内外其他机场航站楼物业管理模式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探索。

  (二)本交易事项所涉及的服务管理费为本公司日常经营性成本开支;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本公司与机场物业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机场物业公司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1,346万元,主要是物业服务费等。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

  机场物业公司是一家具备机场行业特色的物业服务企业,定位为航站楼及配套设施管理服务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高管理效能,更好地服务航班运行保障;有效支持公司民航公共服务。本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卫星厅运营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及物业服务保障品质。

  公司参照T3航站楼现有业务的运营管理模式及成本支出情况,核定了卫星厅及捷运车库正式运营期服务费用和运营筹备期服务费用,作为招标价格上限。通过公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确定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化和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上述关联交易与机场物业公司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郑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孙郑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孙郑岭先生对行业政策、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公司业务的运营与发展情况都十分熟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业务能力较强,已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其任职材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孙郑岭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3456331

  办公传真:0755-23456327

  电子邮箱:szjc@szair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100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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