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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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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兴诺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首次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投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 365 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每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本基金对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

  注:M 为申购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 1 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2)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补差费用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3)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3.1)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申购补差费中的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的费率标准执行,不适用申购费率优惠。

  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6)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投资者可自T+2日起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7)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转出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个交易账户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8)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9)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本公司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转出申请。

  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重新恢复基金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办理方式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销售机构的经营网点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2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5.3申购金额

  基金定投业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1)投资者应和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者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者需指定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基金定投申购与普通申购一样,需遵循 “金额申购”原则,并按申购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普通申购费率。

  5.4扣款与交易确认

  上述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确认,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5.5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欲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上海直销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9楼

  电话:021-60366073

  传真:021-60366001

  厦门直销中心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金融中心大厦21楼2102室

  电话:0592-3016513

  传真:0592-3016501

  网址:www.gtsfund.com.cn

  2、电子直销

  (1)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2)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系统之微信交易端口

  圆信永丰基金微信公众号:gtsfund4006070088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1幢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400-88-96326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之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基金管理人网站及客户服务电话、基金份额发售网点等公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注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旗下其他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圆信永丰兴诺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以到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等处查询。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业务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业务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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