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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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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资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1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现将本行2020年度内资股权益分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行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本行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现有股份转增2股新股。以本行已发行股份总数2,264,793,385股计算,共计转增452,958,677股新股。其中,向内资股股东转增327,438,677股新内资股。

  二、权益分派对象

  根据本行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行将以资本公积金向于2021年9月20日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为本行内资股登记存管机构)内资股股东名册的全体内资股股东转增股本。

  三、权益分派时间及实施办法

  本行已委托中国结算进行内资股股东公积金转增股本,并计划于2021年10月11日完成内资股股东转增股本事宜。转增股本将由中国结算直接计入内资股股东账户,最终完成时间以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处理结果为准。

  四、权益分派引起的股金证更新办理

  (一)办理地点

  本行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内资股股东持有本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设置的本行内资股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份数量为准。本行内资股股东如有更新股金证所列股份数量的需求,可自2021年10月12日起自行前往本行总部大楼(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8号1号楼)10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内资股股东股金证所列股份数量未做更新的,不影响内资股股东依据其于本行内资股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份数量行使股东权利。

  (二)自然人股东

  请股东本人携带股金证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三)法人股东

  请股东携带股金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委托授权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备查文件

  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本行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www.lzccb.cn)及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com.hk)。

  (二)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胡女士,毛女士

  联系电话: 0830-2670386

  (本公告不适用于本行H股股东)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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