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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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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1-087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8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综合楼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红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74,482,7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6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5,424,3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4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05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1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1,05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1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86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0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18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075%。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2.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2,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4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1%。

  议案2.06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的调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7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9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10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11 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发行方案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82,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82,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9,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中议案1、2、3、4、6、7、8、9、1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金山   龙斌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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