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13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6:0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142名,代表股份695,992,8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0343%。其中现场参会股东6名,代表股份5,375,1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07%;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36名,代表股份690,617,7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933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3,710,98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9250%;反对:42,265,9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0728%;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3%。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3,874,5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8083%;反对: 42,265,9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1886%;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6,471,1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3215%;反对:38,517,79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5342%;弃权:1,00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卓律师、任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13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及具体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应该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8,147,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最高成交价为5.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4元/股,交易总金额170,692,317.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8,143,86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2,035,966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13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认购的私募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贵阳格远林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格远林”)与阳光融汇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资本”)及其他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厦门融汇汇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贵阳格远林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认购厦门融汇汇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部分新增份额,占合伙企业本次新增份额后认缴总出资份额的6.43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的《关于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号)。
近日,公司收到阳光资本的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主要内容如下:
基金名称:厦门融汇汇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QZ747
管理人名称:阳光融汇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