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从2021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6日和2021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成交的最高价为13.84元/股,最低价为13.7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9,946,687.24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62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成交的最高价为13.84元/股,最低价为11.22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93,104,733.8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