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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买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购置6架H135直升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购置6架H135直升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2021年9月29日公司与直升机供应商青岛联合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岛联合通航”、“卖方”)签订了《6架H135直升机购销合同》(下称“合同”)。此项目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投入项目,现将合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与直升机供应商青岛联合通航签订了《6架H135直升机购销合同》。同日,公司收到与青岛联合通航签订的《6架H135直升机购销合同》。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青岛联合通航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是在青岛市委市政府支持下,为承接空客H135总装生产线项目,由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国有企业合资组建的国有公司,是青岛市目前唯一的国有、专业化的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发展平台,该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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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联合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青岛联合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1、购机数量、单价及总金额
公司向青岛联合通航购置6架H135型直升机,合同以欧元结算,不包含关税、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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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价为32,971,000欧元,,不包含关税、增值税,折合人民币约24,761.22万元(汇率如按1:7.51计)。
2、付款方式、付款计划和直升机交付安排
付款方式:所有的购机款项应以欧元电汇至卖方帐户,所有款项转至卖方的银行账户且为不可撤回状态时,付款即视为全部满足。
付款计划:买方按照每架直升机交付或验收时间节点安排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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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机交付安排:最终交付地为空中客车直升机(青岛)有限公司基地。
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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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生效条件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定价依据、资金来源
合同购机价以市场价为依据。因该项目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投入项目,购机款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现有运营模式和机队结构的基础上,引入6架H135直升机不仅有利于公司实现多元化经营,降低经营风险,还能够为公司多元化业务发展提供经济合理的设备保障,对公司拓展新市场份额、优化机队结构配置、提升综合竞争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青岛联合通航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是否因履行合同而对青岛联合通航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6架H135直升机购销合同》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