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及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亚太”)及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旭熙”)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将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公司就上述事项向先锋亚太及厦门旭熙进行核实,并收到对方的回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先锋亚太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等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云01民初3155号民事判决,判令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质押的当代东方股票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本案经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案号:(2021)云01执108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挂拍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当代东方股票,其中12,535,954股已于2021年9月5日拍卖完成,剩余2,278,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将于2021年10月8日10时至2021年10月9日10时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
二、厦门旭熙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等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云01民初3553号民事判决,判令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质押的当代东方股票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本案经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案号:(2021)云01执774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挂拍厦门旭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当代东方4,062,27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51%),2021年10月21日10时至2021年10月22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上述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