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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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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1-34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安排的基础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为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亿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为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

  (二)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规定,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大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芬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对外提供检验服务,医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商务服务(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食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信用情况:人民银行信用等级是正常类,中信银行内部评级是新A+

  2、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海科西路669号

  注册资本: 224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阳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2年05月05日

  经营范围:中药材提取、原料药(熊胆粉)、片剂、硬胶囊剂、丸剂(微丸、水丸、水蜜丸、蜜丸、糊丸)、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的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信用情况:人民银行信用等级是正常类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图

  ■

  (三)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1、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授权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为 30,0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20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0.69%,全部为对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1-33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2021年9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富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实际核准的融资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金融借贷,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额度内的一切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安排的基础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21-35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10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金马路99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持股 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金马路999号

  联系人:贾伟林  刘红光

  联系电话:0435-3910232

  传    真:0435-3910232

  邮    编:134003

  8、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766”,投票简称为“金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会议不设置总议案。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8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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