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鲁远洋”)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笔授信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该笔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鲁海延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鲁海延”)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中鲁海延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863043102Y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
5.法定代表人:卢连兴
6.成立日期:1999年7月30日
7.注册资本:26,607.13万元
8.经营范围:外海、远洋捕捞;水产品加工、销售;批准范围的商品进出口业务;机冰制造、销售;制冷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冷冻冷藏;装卸搬运服务;房屋租赁。(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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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担保方关系:中鲁海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1.信用情况:中鲁远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
1.本次担保为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的债权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账户透支等。
5.合同的生效: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具体所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未发生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