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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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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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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2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9月26日至9月27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Thomas Hilditch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副董事长王文涛代其行使表决权,董事金文辉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董事长邱天高代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1年)》,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同意在《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1年)》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对《江铃汽车管理层授权》作相应修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1年)》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鉴于李显君先生因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股东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余卓平先生,接替李显君先生,候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将南昌江铃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独立董事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变动后,李显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显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余卓平先生简介:

  余卓平先生,1960年生,拥有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及机械工程硕士学位,清华大学汽车工程博士学位。余卓平先生现任同济大学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济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国氢中联氢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曾任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主任、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常务副主任、汽车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同济大学校长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余卓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余卓平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显君先生、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就公司有关独立董事变更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经审阅余卓平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余卓平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此提名人选。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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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26日至9月27日以书面表决形式批准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1日。B股股东应在2021年9月2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0月11日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迎宾中大道2111号江铃汽车大厦20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章程修订案(2021年)

  2、关于选举余卓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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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的人士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B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人士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非江西省南昌市本埠的公司股东(包括B股股东)可以通讯方式预约登记。(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

  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迎宾中大道2111号江铃汽车大厦公司证券部

  2、大会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勤、袁君

  电话:86-791-85266178

  传真:86-791-8523283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0

  2、投票简称:江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关于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董事会决议》。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股份类别(A股或B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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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0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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