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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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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公司已于9月28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0)。2021年9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停,鉴于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股票交易的具体情况

  截止2021年9月28日,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偏弱,尚处于形成稳定盈利模式的转型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五、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发的(2020)闽02民初1500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及谢荣华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谢荣华因与被上诉人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春芳、王玲玲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五月六日作出的(2020)闽02民初1500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闽02民初1500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该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2、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2021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偏弱,尚处于形成稳定盈利模式的转型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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