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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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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鼎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稳健增利4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光大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鼎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鼎丰债券,基金代码:013780,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的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2021年9月27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自2021年9月28日起本基金将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稳健增利4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光大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9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办理华夏稳健增利4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稳健增利4个月债券,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099,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10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本基金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本公司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中国光大银行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中国光大银行的有关规定,中国光大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国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5;

  中国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4个月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华夏银行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9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办理以下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金明细

  ■

  华夏银行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华夏银行的规定为准,华夏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 咨询渠道

  (一)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华夏银行网站:www.hxb.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上述基金的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华夏永润六个月持有混合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六个月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六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东方财富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1年9月28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东方财富证券办理对应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东方财富证券的规定为准,东方财富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东方财富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57;

  东方财富证券网站:http://www.18.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

  公司的公告

  自2021年9月28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

  投资者可自2021年9月28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东方财富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57;

  东方财富证券网站:http://www.18.cn;

  (二)中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中金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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