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出日期:2021年09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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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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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8日
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按照《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0月12日,自2021年10月13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公司已于2021年9月18日发布《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2021年9月23日发布《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治稳健双鑫债券
基金代码:00792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如果连续出现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自2021年9月18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
自2021年10月13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转换业务且不再恢复。
四、基金财产清算
1、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0月12日,自2021年10月13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同时基金管理人不再受理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转换等申请。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7、清算费用: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8、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9、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10、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五、其他事项
1、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
2、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0984800、(021)60374800)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