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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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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1,366,144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2号),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140,000股,并于2021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48,5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8,357,14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202,85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16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366,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96%,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366,144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1年10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莱尔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莱尔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莱尔科技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莱尔科技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366,144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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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若“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尾数存在与实际数值不符的情况,均是四舍五入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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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决策、监督、管理的职能,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决策、监督、管理的职能,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购买的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人员;公司现有及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购买保险;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确定其他相关被保险人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根据《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充分履职的积极性,降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本次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购买责任保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3日15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1栋2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3日

  至2021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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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莱尔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六)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七)登记时间: 2021 年 10 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八)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1栋20层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1栋20层

  联系电话:0757-66833180

  传真:0757-66833180

  邮编:528300

  联系人:吴琦

  联系邮箱:leary.ir@leary.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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